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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土地70年使用权的历史由来
  • 发布人:zhanyiccoo
  • 所属: 沾益生活圈
  • 2012/10/11 22:30:01
1981年10月12日,赵紫阳到中山温泉宾馆视察。对著一片优美亮丽的新房子,霍英东跟赵紫阳讲到住房问题:「人一出生,国家就欠他一套房。怎么得了?职工分了房,又不是自己的。工作一调动就要搬走,死后更不能留给儿女。每人一套房是国家的沉重负担。国家和个人,两头都难做。这是计划经济最不成功的一个例子。香港也曾试行分房制。香港大学校长黄丽松分了房,死后房价不知涨了多少倍,用全部退休金也买不起。他的儿子只好搬走。」

  接著霍英东就向赵紫阳当面提出搞商品房和土地有偿使用建议。

  面对霍英东大胆而可怕的建议,当时身为总理的赵紫阳也感到茫无头绪。在随后的见面中,赵紫阳就商品房的事问霍英东:「使用期多少年?」

  霍英东说:「按香港惯例,九十九年。」

  「那是殖民地」。赵紫阳明显感到有压力。

  霍英东又说:「可以定七十五年。」

  积极主张改革的赵紫阳,这时也不出声了。稍停之后,他反而小声偷偷告诉霍英东:「我们的铁锅、火柴明天起价。火柴不得了,涨价百分之五十,从两分钱一盒涨为三分。」

  赵紫阳正在组织闯物价关。如果霍英东不是跟他讲过房子和土地问题,赵紫阳可能会问中山温泉的面包问题。因为中国物价改革是从中山温泉宾馆的面包开始。霍英东在回忆赵紫阳这一讲话时,眼睛闪著精光。

  后来赵紫阳明确说,关于商品房的知识,是霍英东告诉他的。霍英东的建议,直到一九八八年才被正式接受。当时人大通过决议,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定为七十年。

  如今当局把霍老先生的这一提议当作推进改革开放的十大贡献之一,但是展望如今的房产市场,有潘石屹的大放厥词,有国家的宏观调控,也有网上阵阵的房奴民怨。

  我不知道霍老先生的这一提议是好是坏,可能在当时改革开放初期是具有创新性的,同时对当时的房屋土地改革与福利分房提出了一种有效策略,但是对于21世纪的我们,应该用新眼光来看待这一改革提议.究竟房屋土地权应该如何分配,我觉得在过了将近20年之后,全国人大应该重新审议,就像工资税的标准一样,社会在改变,房屋对于民众的特殊性也日趋显现。

  70年往往只有购买的第一代可以居住,那么第2代,第3代日后的住房问题又该怎么解决,政府是否应该有点长远打算?以上是鄙人愚见,忘不要见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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